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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人员要求:由于生产电子产品 , 精美手工艺品 , 服装饰品等纯手工制作 , 合作方组织人员时一定要无视力障碍 , 无工作能力障碍 ,60 岁以下 , 生产时保持心细、心静的工作状态,合作方需具有组织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,诚信务实,重合同有意从事手加工产业发展,并遵公司的工艺要求和规定,顺利完成订单任务。
2、接产方负责具备加工生产所需的场地(家庭也可),工人招聘、员工工资、水电费、辅助工具等。
3、按照我企业技术要求,对产品进行集中或分散加工,要懂得协调生产、管理、员工培训,以及完全掌握产品的质量要求。
4、为确保合作双方订单能顺利完成,及增强合作双方的责任心,在合同签订后,需向我企业一次性交纳合同订金,按全年加工费总产值的 2%-3% , [ 例 : 一年订单总加工费为 20 万计算、需交 20 万 x3%=6000 元 ] 此款在首批产品交付验收时全额无息退回。从第二批起我方派技术人员驻地协助管理,收发货物并当地现金结算加工费,承结方不需要任何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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